广西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规定,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本公司编制了《广西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需要获得本公司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《指南》。本公司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,《指南》将及时作出更新、说明。
一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本公司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公司编制的《广西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
(二)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公司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。网上公开网址:/。当面受理点:贺州市鞍山西路83-1号广西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人力资源管理部;办公时间:国家法定工作日;联系电话:(0774)3359879。
(三)公开时限
各类信息产生后,本公司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公司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本公司申请获取。本公司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(一)受理机构
本公司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广西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;办公地址:贺州市鞍山西路83-1号广西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;办公时间:国家法定工作日;联系电话:(0774)3359879;邮政编码:542899。
(二)受理程序
1.提出申请。
申请人向本公司申请公开政府信息,应填写《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。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2.申请方式
现场申请:申请人可以到本公司的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,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。书面申请: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(三)申请处理
1.本公司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2.对不属于本公司掌握的政府信息,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3.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公司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公司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4.本公司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5.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三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公司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。监督电话:(0774)3359819(城投集团纪委监察室);地址:贺州市鞍山西路83-1号广西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七楼;邮编542800。
附件
信息公开申请表
申 请 人 信 息 |
公民 | 姓名 | ||||||
联系电话 | 传真 | |||||||
电子邮箱 | 邮政编码 | |||||||
联系地址 | ||||||||
法人/其他组织 | 名称 | |||||||
联系人姓名 | ||||||||
联系人电话 | 传真 | |||||||
联系地址 | ||||||||
电子邮箱 | ||||||||
申请时间 | 年月日 | |||||||
所 需 信 息 情 况 |
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| |||||||
所需信息的用途 | ||||||||
获取信息的方式(可选)
□邮寄 □电子邮件 □传真 □自行领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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